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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范试管婴儿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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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价格没有变化,主要对各医疗服务的内容进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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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 (记者肖清清)医院开展的新手术、新技术,由于未被纳入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只能进行“试运营”收费。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卫生局网站上看到,《湖北省武汉市医疗服务价格》新增和修订项目说明出台,大量新开展的医技和中医服务项目,被新增入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内,让医院和患者都有价可循(如下表)。 据了解,自2006年《湖北省武汉市医疗服务价格》出台后,不少大型医疗单位,如同济、协和等医院反映,医院新开展的手术等多项内容未被纳入,缺乏相应的收费依据和指导。为此,武汉市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的规定,结合多家医院提交的新增项目实际情况,对《湖北省武汉市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新增和修订。记者从表格上看到,新增和修订“服务价格”,所列医疗服务价格新增项目213个,大多是医疗新技术和中医新服务项目,如“试管婴儿”手术、用于减肥的“胃减容”手术等,中医项目如“蜂疗”、“雷火灸”等,适应了医院发展的需要,也让患者及时享受到这些规范收费的新医疗服务项目。 在147个修订项目中,服务价格没有变化,主要对各医疗服务的内容进行扩大,多项内容体现出有利于患者的原则,如“手术治疗”的总说明进行了相应修改,以前的表述为“经同一切口进行的两种不同疾病的手术,主要手术按全价收,次要手术按次要手术费的60%收取”,现在修改为“经同一切口进行的两种不同疾病的手术,其中另一手术按其60%收取;经两个切口的两种不同疾病的手术,按手术标准分别计价;同一手术项目中两个以上切口的手术,按20%比例加收;双侧器官同时实行的手术,在相应单侧手术收费基础上加收80%;以上四种情况,麻醉费不再另外加收。” 此外,对“手术中所需的特殊医用消耗材料”界定较模糊,新修订的说明中做出明确规定:“手术中所需的特殊医用消耗材料(如特殊穿刺针、特殊导丝、导管、支架、球囊、特殊缝线、可吸收止血材料、特殊缝针、钛夹、钛钉、钛板、扩张器、吻合器、缝合器、固定器等)、特殊药品、组织器官移植供体、人工植入体等,均为除外内容。凡在项目内涵中已含的不再单独收费。”细化说明后,避免医院以“概念模糊”的名义进行滥收费。《武汉市医疗服务价格》新增和修订项目,详见武汉市卫生局网站:详见武汉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whwsj.gov.cn/
《武汉市医疗服务价格》部分新增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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