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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长撞死学童续: 爱护“范晓岚们”要科学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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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当阳市市长范晓岚撞死学童事件,在发生20余天后被曝光5天来,却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一个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何以让人如此津津乐道,原因故然有很多,但有一点最让人琢磨不透。那就是,事故 “捂盖”过久。 上级迟迟不表态,领导在“捂”;相关部门悄然“处理”,下属在“捂”;亲朋默然“支持”,好友在“捂”;记者采访频遭“缄默”,当事人在“捂”。整个事实真相,难免让人好奇,让人揣测,让人质疑,让人费解,甚至让人感觉不可理喻。因此,相关各方招致民众的议论甚至严厉批评,也就在所难免。 从主观分析,笔者更愿意把上述方方面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捂盖”言行,看成是对范晓岚一种“爱”和“护”。也许,每个人都发乎情,缘于爱,但诸多不理智、不科学的“情”和“爱”堆放到一起,却铸成了大错。于是乎, “爱护”范晓岚的良好愿望,因距人民群众要求和期望越来越远而变味,因背离党和政府执政宗旨而变质。 看看这种“爱”和“护”的变味和变质,所产生的舆论效果吧:民众质疑事故的过程和细节,不信任交警部门对事故认定和处理,不满意上级组织的通报和处理,怀疑当事人主观愿望和良好诉求,甚至对参与范晓岚事情处理中的所在人和事持怀疑态度。客观上,不仅伤害了当事人范晓岚,更伤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 窃以为,从爱护同事,爱护领导,爱护下级的良好愿望,到现在这个局面,最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分开“情”、“理”、“法”。今年全国“两会”后,胡锦涛总书记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提出四条要求:坚持民主法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清正廉洁。这四条要求首当其冲的就是,坚持民主法治。也就是说,对领导干部而言,在坚持民主法治,按照原则和规则办事的前提下的爱护,才是真正的爱护。 当市长撞人事件发生后,如果把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交警执法情况,组织处理结果等,及时公之于众,相信局面肯定会不同于现在。 事实证明,对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公众人物,能不能去掉“你好我好”的陋习,能不能按先“法”后“理”再“情”原则行事,都逃不过民众的火眼金星。如果这个顺序颠倒或混乱,把爱护“范晓岚们”的情感放在首位,全然不顾执政理念和原则,势必适得其反。 因此,爱护“范晓岚们”,一定要理性,一定要讲原则,一定要科学,一定要依法,一定要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如果经事故20天后,还对民众说“立即”、“迅速”等, “高度重视”自然就没有多大的说服力了。 事实上,在互联网迅猛发展,公众诉求越来越透明的今天,“爱护”肯定在监督之下,捂盖子必将失败,天门城管打死人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广东孙志刚事件,无一不证明这一点。不谋而合的是,民众借助网络媒体揭露或推动了上述事件的解决。 胡锦涛同志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互联网知识,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如果各级领导掌握信息时代的传播规律,了解网络时代的民众诉求,能及时准确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局面,也不会使年轻有为的“范晓岚们”成为舆论风口浪尖的“受害者”。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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