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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拆迁安置工作小组骗款700余万 组长贪130余万 |
2009-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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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 记者肖丽琼 实习生袁骞、吴静、李思思报道:一名拆迁安置工作动迁组组长,采取虚登拆迁房屋无证面积、多算房屋装修金额、虚构拆迁房屋等手段伙同他人骗取拆迁补偿款700余万元。昨日,从中“捞到”130余万元的组长钟某因涉嫌贪污在武汉市中院受审。私受百万巨款 潜逃一年有余 昨日庭审时,穿着蓝色囚衣的钟某一脸憔悴,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她不时地回头看看旁听席,似乎在寻找她的家人。 案发前,钟某曾是某国有企业的职工,后因身患癌症便病退下来。之后,在钟某嫂子介绍下,她于2005年以临时工的身份进入某房屋拆迁公司工作。 公诉人指控,当年4月,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该拆迁公司负责实施本市某地区改造工程的房屋拆迁安置工作。被告人钟某被该公司任命担任安置工作动迁三组组长,负责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核算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这期间,钟某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登拆迁房屋无证面积,多算房屋装修金额,虚构拆迁房屋等手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共计724.38万余元。其中钟某个人私受137万余元。事情败露后,钟某潜逃。2008年10月2日,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在武昌杨园附近将潜逃一年多的钟某抓捕归案。案发后钟某及家属退得赃款190万余元(含部分伙同受贿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诉方认为,钟某在受国有企业单位委托管理国有财产期间,利用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核算补偿金额等职务便利侵吞国家拆迁补偿款,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犯案身不由己 庭审中,钟某多次强调自己在这次犯罪过程中是受他人指使和教唆。对此,审判长问道:“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来,你曾有过自己单独作案的事实,这你作何解释。”钟某无言以对,想了一会,她辩称:“我看别人都这样做,自己也就做了。” 钟某供述,当时钟某看到其他组的人都拆迁了80多户,但自己组只有10户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经理龚某就把冯某和李某介绍给她,让她听二人安排。事后,钟某拿到了5万元钱。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数月内,她断断续续参与犯案和单独犯案30余次,私受金额130万余元。 据冯某等人证实,他们伙同骗取拆迁补偿金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先由冯某等与被拆迁户进行谈判,对方提出具体补偿要求后,冯某先付钱,然后随意向钟某说一个超额的补偿金额,钟某按此金额制作补偿民意表,然后找人冒充拆迁户领取该笔超额补偿金。另一种是钟某先制作超额补偿表,拆迁户需先将超额部分预交给钟某才能领取补偿款。 钟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贪污罪的指控提出质疑,他认为涉案的资产并不是国有资产,因而不构成贪污罪,而应构成职务侵占罪。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诉人则表示,目前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笔补偿款是属于其他公司而非土地储备中心所有,从目前来看,这笔资产还是属于国有资产。 法庭当庭未宣判。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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