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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规定出租屋发生重大案件房主将被追责
2011-03-15

  本报长沙讯  出租屋[ChuZuWu]内发生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或是重大消防事故,业主、房主可能将成为责任[ZeRen]追究对象。记者获悉,《长沙市出租屋[ChuZuWu]内发生重大案件、事故责任[ZeRen]追究的规定(试行)》将于今日起施行。按照该规定,业主、房主、出租人、托管人等都是出租屋[ChuZuWu]责任[ZeRen]人。当出租屋[ChuZuWu]内发生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及涉枪、涉毒的刑事案件,影响恶劣的“黄赌毒”行政案件,重大消防、安全责任[ZeRen]事故,非法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发生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出租屋[ChuZuWu]责任[ZeRen]人将成为责任[ZeRen]追究对象。责任[ZeRen]追究内容包括是否及时向居住地受理机构申报暂住登记信息,是否按规定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及义务向出租屋[ChuZuWu]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提供责任[ZeRen]追究对象未履行规定职责的线索,发现利用出租屋[ChuZuWu]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举报。

  记者赵晶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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