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树天
中图网消息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审计厅内审管理中心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NaBuShenJi]方法(草案)》在自治区2010年第八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决定于明年起实行。
近年来,我区内部审计[NaBuShenJi]工作开展较为有序,内部审计[NaBuShenJi]的监督、评价、预警、防控作用逐步浮现。但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内部审计[NaBuShenJi]工作,有必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制订出台自治区内部审计[NaBuShenJi]方法,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NaBuShenJi]法律法规,完美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NaBuShenJi]方法(草案)》实行后,将更加有助于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从内部有效遏制腐烂问题的发生。
据介绍,内部审计[NaBuShenJi]是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形的重要手腕。强化内部审计[NaBuShenJi]工作,是规范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进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预防腐烂问题的重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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