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宁夏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揭晓
宁夏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苏德良,宁夏副主席郑小明为宁夏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特别荣誉奖获得者家属颁奖
宁夏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德良(中)在宁夏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大会上讲话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吴培春 通讯员 姜进元)l月4日,宁夏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仪式隆重举行,宁夏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苏德良,自治区副主席郑小明等领导为宁夏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和特别荣誉奖获得者颁奖。宁夏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宁夏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法治新报承办。
感动依然,意义非凡,永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朱文国,银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一大队大队长任建军,银川监狱政委齐学东,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307线盐池治超站干部沈涛,中卫市常乐司法所所长张振安,灵武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陈志坚,石嘴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民警陈莉,红寺堡开发区人民调解员康福海,固原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蒋建荣,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光华荣获宁夏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同心县河西司法所原所长金锋被授予特别荣誉奖,他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真实反映了宁夏法治建设进步的点滴。
苏德良在颁奖大会上指出,受到表彰的“十大法治人物”是全区广大法治工作者中的优秀代表,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尊严、弘扬了法治精神,用自己的辛勤工作推动了全区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在他们身上集中展现了全区广大法治工作者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时代风貌,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苏德良要求,贯彻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执法工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深化依法治理,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通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宁夏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维护法律权威、投身法治实践,推进了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宁夏“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截至目前已连续举办三届,社会影响与日俱增,起到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成为展示宁夏法治建设成就,树立良好法治形象的窗口。
宁夏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银川监狱政委齐学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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