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在路边摆摊,声称可以为手机提供下载彩铃、图片和视频服务,实则是利用笔记本和读卡器,将移动硬盘内的淫秽视频复制到他人手机内并计量收费牟利。日前,犯罪嫌疑人涉嫌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陆某现年30岁,来自重庆,到上海后没有正当职业。6月18日晚,陆某在宛平南路陆家埝西侧人行道上摆摊,称可以为手机下载彩铃、图片和视频。20时许,路人吴某路过陆某的摊位,询问陆能否为自己在手机内存卡上下载些视频。陆某问吴需要什么内容的视频,“一般”视频5元1GB,“黄片”10元1GB。吴某示意要“黄片”。于是,陆某拿出一个存有500余部淫秽色情视频的移动硬盘连接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又将吴的手机内存卡插入读卡器也连接至电脑。约5分钟后,陆某从自己的移动硬盘中复制了19部淫秽视频到吴某的手机内存卡内。
吴某付给陆某10元钱转身欲走,岂料两人被早已得到消息潜伏在周围的便衣民警抓获。 tuji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