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体在网络上报道轨道交通3号线延安西路至中山公园段车厢内,发生一起持刀抢劫事件,并有少数几名乘客被捅伤。记者随后赶往事发地点实地采访,所得到的回应均是“听说过这个事情,但都是道听途说”。昨天下午,上海公安在网上发布消息称,当日未接到报警,也没有人员受伤报告。
网络风传:“持刀抢劫事件”像模像样
昨天下午1点23分,中国广播网发布了一篇《上海轻轨上持刀抢劫危害他人生命》的稿件,称昨天上午9时许,轨交3号线延安西路至中山公园段列车车厢内,发生一起持刀抢劫事件。报道援引一位目击者周先生的话表示,“拥挤的车厢内突然听到乘客惊慌地大喊‘刀子!刀子!’,随后很多人都往这节车厢拥过来,还时不时地听见恐吓声。列车行至中山公园站的时候,很多乘客都提前下了车。后来听目击者说,有几名乘客被捅伤,其余的都未受伤。”
在这篇报道之前,宽带山论坛早在上午9点30分便有网友开帖讨论此事。网友ff发帖说,当时中山公园站的车站广播叫大家不要上车,然后看到一些人从车上逃下来,工作人员指着说在第二节车厢。而一名自称在前面车厢的网友水水mm则回帖说,当时看到好多人往后跑,说后面有人拿刀子,听后面的人说,是一个男的拿刀威胁一个女的。
不过,这些帖子中的网友大多都是在相邻车厢内听到骚动,并没有现场的直接目击者。而到下午3时许,一名网友在网上自称,自己在此事件中手臂被刀划伤,事件起因是一男子在车上行窃被发现,情急之下为了逃跑,就拿了刀出来。
记者调查:
无目击证人真相扑朔迷离
记者随后立即向轨道公安和地铁方面进行核实,但得到的回复均是“没有听说过这个事。”为了弄清事情真相,记者在网络上与多位自称目击或者听闻的网友进行了联系,包括那名自称被刀划伤的网友,但直到记者截稿时都未得到回复。
下午3时,记者来到轨交3号线中山公园站。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早上地铁站台上本来就非常拥挤,他们也无法判断是否有惊慌逃出车厢的乘客。“不过倒是有好几个人鞋子被踩掉的,听说有人喊过‘有刀,有刀’,别人问他也说是听后面的人讲的,没有直接目击的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都是道听途说,既有说两个人在车厢里吵架的,也有说只不过是有人拿出了刀玩,谁也不知道真实情况。
在金沙江路站,由于上早班的同事都已换班,一名地铁工作人员也是以听说的口吻告诉记者,据说当事的是两名男子,拿刀的男子直接坐车逃跑了,而另一男子曾在金沙江路站下车,但也立即上了另一辆车走了。
警方、轨交声明:
未接报警也未现人员受伤
昨天傍晚,公安部门特地在上海公安网上,就3号线持刀抢劫事件发表声明:有媒体报道称“8月19日上午,上海轨道交通3号线发生持刀抢劫事件,有乘客受伤”。经核实,上海警方今日未接到此类案件报警,也没有相关人员受伤报告。地铁工作人员也未发现此类情况。
随后,轨交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重申,他们了解的事实与警方一致。
首发记者:
目击者电话已找不到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在中国广播网上发布第一篇正式报道的记者,他向晨报记者表示,这篇稿件线索是由网友报料,大多数内容都是引述别人的话,没有采访到真正的受害人。他去过现场,但也没有问到详细的情况。当晨报记者询问能否提供稿子中提到的目击者周先生的电话时,他表示联系方法已经找不到了。从他的报道行文中来看,该记者并未提到曾与警方和轨交部门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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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交2号线乘客惊遇“玩刀客”
最近一起“乘地铁十大不安全行为”调查中,携带管制刀具、汽油、香蕉水、油漆等危险品被网友评为地铁中最不安全的行为。昨天上午,市民陈先生在乘坐地铁时就被狠狠“寒”了一把,一名坐在他身边的纹身男子,手中一直把玩一把约有20厘米长的锯齿刀,着实让乘客心惊了一阵。
据陈先生介绍,昨天早上8点多,他在2号线淞虹路站上车,车到北新泾站,身边坐下一名男性乘客,正在看报纸的陈先生尚未在意,不久,陈先生发现坐在对面的女生一直盯着自己的方向看,此时他才发现,该男子手中竟握着一把满是锯齿的刀。
“这把刀估计有20厘米长,六七厘米宽。”陈先生告诉记者,该男子对拿刀坐车似乎一点都不在意,一会竖起刀刃,一会又挥刀摆弄一下,根本不顾及周边乘客的感受。
过了几站,上车的乘客越来越多,该男子也丝毫没有将刀收起来的意思。“这把刀那么长,万一来个刹车,很容易伤到人。”对此,陈先生表示了愤慨。
让陈先生难以理解的是,该男子穿着一件衬衣,没有带包,身上没有任何可以放刀的地方,可见他是大大方方拿着刀进的地铁。在他看来,对于这种行为,地铁安检人员应该第一时间制止,而不该放任其将利刃带入地铁。
●管制刀具定义及相关法律法规
1.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后,可被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管制刀具范畴。
2.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8条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和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物品进站、乘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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