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点,谢晋遗孀徐大雯状告宋祖德侵犯谢晋名誉权一案在静安法院开庭审理。宋祖德称自己身体不适,无法出庭。同样,由于身体原因,谢晋遗孀徐大雯也没有出庭。
庭审纪实
两名记者作证“大嘴”曾言博客属实
在今天的法庭事实调查阶段,原告提出要求宋祖德和刘信达两被告立刻停止侵权,撤下在新浪网易搜狐等网站的博客,并在相关博客和媒体以同等篇幅说明事实真相并道歉,最后原告提出各项赔偿总额计人民币50万元。
原告律师富敏荣将徐大雯5444个字的诉状当庭作了概括陈述,称宋祖德和刘信达两被告对谢晋的侮辱诽谤主要分两大类,即发表实名博客和接收媒体采访时进行宣扬,诽谤的内容主要包括“谢晋嫖娼致死”和“谢晋刘晓庆在海外有私生子”。
富敏荣律师指出,宋祖德和刘信达以诽谤名人的方法,来炒作自己和自己的公司,截至昨晚,有关博客的点击量超过500万次,跟帖超过400万个。这给谢晋名誉造成极大损害。
作为宋祖德和刘信达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被告律师崔勇在答辩意见中称,原告状告的主体不适合,因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这些博文是由两被告本人亲自书写亲自上传,因此无法证明两被告就是侵权人。此外,被告认为原告证据存在瑕疵,提供的媒体资料和录音,均无法证明出自两被告。两被告认为原告提出的50万元赔偿数额过高,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庭审中,当庭播放了齐鲁电视台记者采访宋祖德的电话录音,该记者周新(音)当庭作证,表示宋祖德曾到该台做节目,他从电视台编导处获得宋的电话,拨通后,宋祖德称自己博客内容完全属实,否则不敢乱说。
随后,法庭又播放了成都商报记者采访宋祖德的电话录音,录音中,宋祖德以人格担保,自己从来不说谎,并表示是刘信达亲耳听到谢晋房间传来的浪笑声,他才敢这么写。
原告律师共出示了7家媒体采访宋祖德的证明材料,原告认为,这些证据和宋祖德的博客形成了一条证据链,证明宋祖德就是侵权人。
而被告律师则表示,宋祖德的博客曾于2008年10月份左右遭到黑客攻击,因此博客内容不是宋本人所为。但该律师也承认,宋祖德在博客被黑后,应该采取措施补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更多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