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和妻子吵架后,来沪务工男子苏某一气之下竟用抢劫来“消气”。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今年3月20日晚,四十岁的苏某在家中与妻子因琐事发生争吵,越想越气的苏某竟冒出了抢劫的念头,拿起装有水果刀的背包就冲出了家门,在马路上伺机抢劫。晚上十时许,苏某见一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妇女付某正在浦东下南路口揽客,于是搭乘付某的三轮车谎称前往浦东北蔡,当车行至某偏僻小路时,苏某见四下无人,便拿刀威胁付某,并一巴掌将要呼喊救命的付某打倒在地。后苏某又将付某捆绑,劫得付某身上的20元钱和一部价值216元的手机,驾驶着付某的电动三轮车扬长而去。“气消”了的苏某若无其事回到家中,之后又将电动三轮车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事发后,付某立即向警方报警。20天后,警方经排查后将苏某抓获,到案后苏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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