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刺激和抢占市场,商场纷纷利用打折、赠送等各种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与此同事,带来了诸多消费投诉的新课题:买商品送赠品,赠品质量不合格怎么办?消保委表示,赠品同样享受“三包”服务;维权专家提醒消费者要合法享受相关权益,别忘了给赠品开发票。
前不久,家住江桥镇曲江路的祝女士在曹安路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款豆浆机,并且附赠了一款同品牌的电热壶。使用不久后附赠的电热壶出现了严重漏水问题,于是找到超市促销人员要求调换赠品,却被对方一口回绝。祝女士带着疑问来到嘉定区消保委寻求答案。
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赠与的服务所承担的修理、更换、重作、退货以及其他责任。区消保委解释,消费者赠品同样享受三包服务,发生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家应该及时认真的处理。通过对超市销售人员的劝导与教育,对方作出当场退货处理并对之前言语向祝女士致歉,消费者表示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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