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应该怎么管?一个简单的问题,却难以得到满意的答案。近期,“城管打人”事件层出不穷,引发社会关注。对此,昨日本报记者对话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院长王俊民和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廖佩娟,专家表示,频发“打人事件”暴露出城管自身的软肋,尤其是在执法尺度上,“越权”现象较为严重,“城管千万别把自己当作警察”。
城管执法不能过“度”
“执法要达到目的,不代表可以不择手段。”王俊民指出,作为行政人员的城管队伍,执法也有自己的界限,不能过“度”。
王俊民表示,就以小贩暴力抗法为例,城管队员不能因为对方出手,就一哄而上,饱以老拳。表面上看来,似乎是正当行为,其实已经超出了城管的执法范围。
“别把警察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廖佩娟的观点更为尖锐。她表示,部分执法者有着习惯性思维,总觉得对方抗法,就应该将其制服,其实是把自己当成了警察。“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是有难度,但对于城管队员来说,还是应该如此。如果对方确实严重威胁到自身安全,那应该毫不犹豫地通知警方,由后者来处理。”
“一月上岗”需加强培训
据了解,目前上海城管队伍中错综复杂,有下岗再就业人员、征地农民、退伍军人……即使在城管内部中,部分人员素质不高也已成共识。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李冠东曾指出,他所执教的学院就负责培训招聘的城管执法人员。“1周学习普通法,1周学习专业法、1周执法程序培训、1周军训,一个月培训就上岗了。一个交警走上岗位之前,要经过几年的专业知识学习;而一个城管执法人员,却仅仅培训1个月,专业素质不可能高。并且,目前国内大学很少开城市管理执法专业课程。解决办法一是提高城管入门门槛;二是对现有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对此,王俊民和廖佩娟均表示赞同。“城市管理中容易激发矛盾,执法水平一定要提高。”廖佩娟指出,如果不加强培训,只会越管越差、越管越糟。
“驱赶”不如“疏导”
“一些小摊小贩所以不惜违法经营,说到底是出于维持基本生存的需要。”王俊民表示,之所以暴力抗法事件频出,关键在于此。而廖佩娟说得更为直接,“总得给我一口饭吃吧。”
小贩要生存,城管要管理,由此就产生了“拉锯战”。两位专家认为,当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与执法对象的生存需要发生冲撞,矛盾乃至暴力冲突或许就会在所难免地发生与出现。这也正是自有城管执法以来,执法者与执法对象冲突不断甚至酿成血案的根源之所在。
王俊民表示,与其“驱”与“赶”,不如“疏”与“导”。想要缓解矛盾,最为紧要的不应是进一步强化执法者对于执法对象的高压程度,而是通过疏通执法对象谋生渠道的方式,来减少发生冲突的机会。例如通过降低摊位租金引导路摊路贩进场经营、一定程度上允许小摊小贩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前提下流动经营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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