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底结束的“天津市2009年度城市供水服务评价”中,天津市自来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8%,户内维修及时率达到97.5%。
记者从天津市水务局了解到,在2009年底结束的天津市26个供水单位服务评价中,参评单位全部达标,其中天津市自来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8%,户内维修及时率达到97.5%,天津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该数字显示,供水单位的服务可以做到让大多数群众得到及时满意的服务。
据介绍,按照《天津市城市供水服务管理标准》,天津市水务局编制了《天津市城市供水服务评价细则》,将城市供水服务按照供水水质、水质监测、供水压力、抢修与维护、经营服务等五大类别划分为34个评价指标。《标准》要求全市范围内的供水单位供水质量必须符合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必须设置供水服务热线,公开报修、投诉、咨询服务电话;管网设施漏水抢修做到小漏不超过24小时,大漏连续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