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通知精神,日前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在全市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价格、商务、工商、公安、农业、银监、证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市场监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市和区县要上下联动。市发改委、商务委、工商局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成立了市级联合检查组,各区县也成立了区级联合检查组,全市性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本市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生产、批发、等零售环节。整治的重点是短期内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农产品。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价格欺诈及不执行明码标价的各类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采取部门联合、市区(县)联动的方式。市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企业实施监管;区县发改委(物价)、商务、工商、农业等部门联合对本辖区农产品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网点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查出一件,处理一件,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性质恶劣、问题突出、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依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对屡查屡犯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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