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快报统计,5月份天津市地方财政收入79.3亿元,比09年同期增长34.4%。1-5月份地方财政收入400.5亿元,增长32.9%。财政收入具有以下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幅继续提高。2010年以来,全市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增速连续五个月超过30%。1-5月份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达到32.9%,分别比上月和一季度提高了0.3个和0.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一是我市主要经济指标进一步回升向好,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为财政持续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09年同期收入基数较低,月均收入只有60亿元,收入增幅仅为4.7%。三是商品价格上扬拉动财政收入较快增长。1-4月份,全国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上涨5.6%,比09年同期提高10.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比09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
二、税收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1-5月份地方税收收入322.9亿元,增长34.6%,增加82.9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增收额的83.6%。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0.6%,高于09年同期1个百分点。四大主体税种收入240.3亿元,增长34.6%。其中,企业所得税60.4亿元,增长49%。1-4月份我市企业运营情况继续好转,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7倍,带动企业所得税快速增长。营业税115.4亿元,增长36.4%。1-4月份我市房屋交易金额增长50%,带动房地产营业税增收16.8亿元,占营业税增收额的54.7%。此外,服务业、金融业和建筑业营业税分别增长26.4%、24.1%和20.7%。增值税44.4亿元,增长20.5%,比上月提高4.7个百分点。1-4月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收入增长57.4%,比上月提高3.4个百分点,带动相关税收继续恢复性增长。其中,中海油、一汽丰田、华北电力、大港石化和大港油田五户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增收6.2亿元,占增值税增收额的82%。个人所得税20.2亿元,增长20.9%,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增长29.3%。另外,在我市房地产交易额明显增加的带动下,与之相关税收实现大幅增长。其中契税增长83.9%,耕地占用税增长46.8%,土地增值税增长30.4%。
三、各级次收入实现快速均衡增长。1-5月份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40亿元,增长30%;区县级地方财政收入260.5亿元,增长34.8%。其中蓟县、静海县、宝坻区、武清区、东丽区和津南区收入增幅均在40%以上。
1-5月份天津市地方财政收入400.5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214.9亿元和上划中央收入291亿元(不含关税),共计906.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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