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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要求切实加强第二批学习活动分类指导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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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娜
为有针对性地搞好地市、县市区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近日,区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市、区直、中直有关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区党委各指导检查组,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区党委各指导检查组,要充分认识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加强分类指导的重要意义,在认真贯彻区党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的前提下,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不同地方、不同单位的发展稳定实际和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因地制宜地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步骤、具体时间作出适宜安排,切实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情况和特点,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使学习实践活动更加贴近基层实际,贴近工作和生产实际,贴近党员实际,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上有针对性,在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上有不同的侧重点。坚持突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着重抓好地市、县市区、国有企业、高等院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活动,同时注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的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体参与、全程参加;要在工作的着力点上各有侧重,牢牢把握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特点,根据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单位社会功能或职能定位的特点,确定开展活动的具体目标要求和实践载体,不能搞“一刀切”;在活动部署和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中,要在方式方法上灵活多样,针对不同地方、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到在方式方法上贴近基层实际、贴近党员干部实际,更加生动,更有活力;要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既要注意借鉴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和第二批试点工作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基层单位在严格执行中央部署和区党委要求不变通、不走样,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创新,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使学习实践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善于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典型、推广典型,不断总结反映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用鲜活的典型推动面上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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