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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一览
2009-04-30
  3月12日,《拉萨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获国务院批准实施。至此,历时两年多的拉萨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修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取得丰硕成果。这是一幅美丽的蓝图,翻开《拉萨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特色拉萨、人文拉萨、生态拉萨、现代拉萨的发展前景一览无余,让人赞叹不已。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拉萨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将拉萨市域划分为生态功能保护与禁止开发地区、生态功能维护与限制开发地区、生态功能协调与引导开发地区等三类生态功能地区。   生态功能保护与禁止开发地区指生态敏感性高、生态资源丰富、应严格保护地区,总面积约13709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46.3%。在这一类地区,禁止进行有损生态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核心区的人类活动,其他区域以发展生态农牧业为主,但应控制过度放牧;农牧民安居点建设应选择生态敏感性相对较低、建设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进行生态旅游活动,同时增强生态自我平衡与修复能力,保障区域整体安全。   生态功能维护与限制开发地区指生态敏感性较高、生态资源比较丰富,在保护与维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的地区,总面积约11271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38.1%。在这一类地区,有条件的地区适度发展城镇及特色产业,控制发展规模,严格限定在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适度发展农牧业,发展人工草场和围栏养殖,改善天然草场;适度引导农牧民安居点积聚建设,科学引导乡村手工业发展,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生态功能协调与引导开发地区指生态环境敏感性相对较低、发展条件较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划定的作为城镇、产业主要发展空间的地区,总面积约4632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15.6%。这一类地区是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严格保护各级各类保护区,节约、集约用地;提高能源利用率,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的稳定与改善;加强城镇生态建设,风景旅游区、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及景观环境敏感地带禁止采矿和开山采石,保持人工生态与自然生态之间的融合与协调。   《拉萨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同时对城镇规模与职能、农牧民安居点规划引导、产业发展引导与空间布局、市域基础设施等进行了规划。   城区布局更加合理   《拉萨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明确了拉萨中心城区 “东延西扩南跨、一城两岸三区”的空间结构。“东延西扩南跨”是指贯彻实施“东延西扩、跨河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分别在主城东侧、西侧、南侧建设东城新区、东嘎新区和柳梧新区,疏散旧城功能。“一城”指拉萨河以北、藏热路与流沙河之间的主城,包含中心片区、北城片区、西城片区和拉鲁湿地保护区;“两岸”指中心城区以拉萨河为轴带,沿河发展;“三区”指藏热路以东的东城新区、拉萨河以南的柳梧新区和流沙河以西的东嘎新区。   拉萨中心城区的空间发展策略为“一个疏散、两个引导、三个集中”。“一个疏散”指人口与功能从旧城逐步向外疏散。旧城大力发展与其定位匹配的文化、旅游等功能,在新区建设现代化的居住社区和完善的商务网络。   “两个引导”指特色引导,主城体现拉萨传统风貌,新区体现拉萨现代风貌,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交通引导,拉开城市交通骨架,强化交通对城市空间布局的引导。   “三个集中”指:新的建设包括居住、工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应逐步向新区集中,使新区发展具有必要的规模效应,切实缓解主城发展的压力。主城建设应以置换、改造、提高为主,不断完善其服务功能;改变传统的“大院”式办公-住宅格局,集中建设成规模的居住社区,并加强配套建设设施和社区管理;城市工业用地集中布置在东嘎新区和百淀片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主城内不再新增工业用地。   综合交通更趋便捷   “交通有序、外畅内达、结构和谐、集约生态”,这是《拉萨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中有关交通发展目标的描述。   在对外交通方面,拉萨火车站为区域性客运枢纽,完善相关配套功能,实现铁路与公路、城市公交的方便换成;拉萨西站为区域性货运枢纽,实现铁路与公路运输的高效联运,建设区域性物流园区。近期形成“四桥三射”(含一座铁路大桥);远期形成“八桥五射”(含一座铁路大桥、一座步行大桥)的对外交通体系。构建拉萨大交通格局,进一步拉开城市发展骨架。   启用柳梧客运总站(一级站),调整拉萨客运总站为客运西站(二级站),新建东城客运站(二级站)、东嘎客运站(二级站)和色拉客运站(二级站);取消拉萨货运总站,结合拉萨火车西站新建物流中心,为区域物流集散和中心城区货物配送服务,占地约50公顷。   城市道路交通由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构成,规划形成“二环、七横、九纵”的城市交通骨架网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使城市总体公交客运分担率不低于30%,公交走廊内上下班高峰期公交分担率不低于60%,历史城区内公交分担率不低于40%。万人公交车拥有量16标台,公交线网总体密度达到3-5公里/平方公里,居民步行5分钟内到达公交车站,高峰期间公交车发车频率不超过5分钟。   高度重视环境保护   《拉萨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将环境保护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来考虑,指出周边山体是拉萨市物种多样性和中心城区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保证,必须严格保护其自然生态格局,重点保护哲蚌寺、色拉寺周边现状绿化,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分步实施山体绿化,根据土壤状况,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并加强与中心城区的生态联通,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范围内以及旅游线路沿线可视范围禁止开山采石、采矿。城市内部的红山、药王山与磨盘山既是重要的景观节点又是重要的生态节点,应在保护现有绿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绿化山体,丰富城市景观,保护生态环境。   严格保护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维持核心区与缓冲区之间的自然生态联系。通过北干渠延伸和水位抬高控制、上游流沙河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措施,保护和恢复拉鲁湿地的补水系统,同时控制拉鲁湿地的排出水量,保持水位,禁止渔猎,防止湿地进一步沙化、退化。编制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全面落实相关保护要求。建立察巴湿地自然保护区,划定保护范围,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并保持察巴湿地与东部山体、拉萨河之间现有的生态联系。严格保护拉萨河、堆龙河、流沙河的河滩湿地,禁止占用河滩湿地进行开发建设。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应系统考虑河滩湿地保护要求。   实施拉萨河、堆龙河、中干渠-流沙河生态景观综合整治工程,发挥其生态维护和景观塑造的综合功能。拉萨河、堆龙河两侧保护控制范围20-50米,流沙河两侧保护控制范围15米,其他河道两侧保护控制范围5-10米。逐步实施拉萨河堤岸的生态化改造,结合拉萨城市设计的要求,分段建设沿岸生态防护林;加强拉萨河畔现有植被保护,在有条件的地带,力争恢复原生态环境。结合中心城区引水工程建设,综合整治罗布林卡内部水系,保护和恢复罗布林卡内部水系生态功能。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0年完成市域范围内水土流失面积的初步治理。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各类生产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工程建设中的地貌植被破坏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加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城乡总体环境质量优良,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细心呵护历史文化   《拉萨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力图通过市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使拉萨成为塑造特色之城、保护文化之城、建设活力之城。   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包括北至北京中路-林廓西路-林廓北路,南至金珠中路-金珠东路-江苏路,东至林廓东路,西至鲁定南路,总面积约6.74平方公里。历史城区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护历史城区传统的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保持重要文物古迹之间视廊的通透。历史城区内新建建筑地面以上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5米,传统街巷红线两侧各30米范围内新建建筑地面以上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2米,对传统风貌产生不良影响的现有建(构)筑物应在适当时机改造或拆除。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包括八廓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范围,包括大昭寺及周边传统建筑密集区,面积78.2公顷。在历史文化街区,应加强建筑本体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严格保护区内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加强对挂牌保护大院的保护与修缮;对其他传统建筑进行年代、质量、风貌、高度、功能的综合分析,合理确定保护对象和修缮整治方式。加强历史环境保护和传统风貌保护,维护传统的空间肌理和街巷格局,严格保持传统街巷的历史原状,禁止改变传统街巷的宽度、走向,延续街区传统。   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的核心区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应保证世界文化遗产本体的原真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进行专门的保护与维修。保护紧邻布达拉宫的环境,包括红山山体、植被与其他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必要的整治时不得破坏传统风貌;保护八廓街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在不改变原状的基础上进行保护性修缮;保持街巷体系的历史原状与完整性;保护罗布林卡的水系、植被等自然环境;沿罗布林卡核心区边缘密植体量较大的植物,改善绿化环境。   《拉萨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提出,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保护、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防灾体系值得信赖   《拉萨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对于建立健全综合防灾体系有专门的要求。   在防洪方面,要通过拉萨河防洪工程、堆龙河防洪工程、流沙河整治工程和山洪防治,使拉萨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山洪防治标准达到20年一遇。   在消防方面,中心城区新建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已建地区耐火等级低且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应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实施必要改造,开辟消防车通道,改善消防条件。规划在羊达片区西南侧建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区,中心城区现有危险品工厂、仓库关闭或搬迁至羊达片区西南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布局区。   在抗震防灾方面,所有新建、改扩建一般建设工程严格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按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0g进行抗震设防;重大(重点)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设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应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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