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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稳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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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京
自去年以来,西藏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促进西藏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去年,拉萨“3·14”事件发生后,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置了这起事件,宽严相济办理了一批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西藏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活动,把防范和打击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活动放在首要位置,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去年,西藏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9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40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202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53人。对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重点打击了爆炸、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871人,提起公诉1237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积极参与构建社会“大稳定”的工作格局。西藏检察机关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目标、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防范,真正做到了点上有人抓、线上有人管、面上有人带。一是与有关部门共同有针对性地抓“点”。针对一些乡村和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薄弱的状况, 西藏检察机关派出468名干警、组成87个工作组,对270个乡村和259座寺庙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与公安等部门多警种巡逻管“线”。以青藏铁路西藏段为主,实行24小时不间断护路巡逻。铁路沿线检察机关在200余天的护路工作中,共投入警力29000人次,出动车辆3000余次。在奥运会和敏感日期间,西藏检察机关还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城区主要街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三是与群众联防带“面”。西藏检察机关依据当地党委、政府划分的责任片区,由检察干警带领当地群众对辖区重点地段、偏僻街道、城郊结合部等案件多发部位,进行反复巡逻、检查,保证“面”上防范工作不留死角。在300余天的面上工作中,共投入警力74726人次,另外还投入警力128971人次,与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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