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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劳动和社保局执法人员进工地现场授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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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明
从本月开始,一些工地陆续复工。为了了解施工单位和用工的相关情况,预防劳务纠纷的发生,规范施工单位的用工行为,拉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连日来走进工地进行法制宣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规范用工行为。
24日下午,记者在东郊一工地见到了徐先生,他是数日前来到该工地当泥工的,每天挣120元。当记者问徐先生是否和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他说:“我们都是和班组长签合同,没有和公司签订,现在合同都在班组长那里。”针对这种情况,拉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说,徐先生根本没有和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班组长属于个人,不能和徐先生签订劳动合同。执法人员在宣传的过程中发现,像徐先生的这种情况十分普遍,施工单位都没有直接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伤保险,但执法人员在宣传的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都没有为工人办理工伤保险,而是办理了商业保险。据执法人员介绍,办理工伤保险是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它可以有效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而商业保险则不能。
24日一整天,执法人员共走进了12家工地,针对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工资表、花名册等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教育。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走进工地进行宣传教育还将进行一段时间,下个月将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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