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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改革提高了西藏妇女的社会地位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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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兰
摄影:吴清兰
摄影:王舒。
记者从6日上午召开的西藏自治区妇联庆“三八”妇女节99周年座谈会上获悉,民主改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西藏妇女的地位显著提高,女性的就业机会和人数得到增加。
西藏自治区组织部部长尹德明说:“新旧西藏两重天,表现在西藏妇女身上是最有说服力的。”如今的西藏妇女,已不再是围着三尺锅台转的家庭主妇,妇女的地位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表现在妇女广泛参与西藏社会事务管理,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充分发展,婚姻家庭领域中获得平等地位,人身权益获得全面的保护。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的优秀妇女劳动者,在社会中发挥更大的“半边天”作用。
西藏自治区妇联主席参木群说:“要充分发挥女性在家庭和社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切实以家庭和谐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随着妇女地位的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妇女走上科研的领域。目前,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女科技人员比例占全所职工的55%,从事植物分类,植物生态、植物化学等8种专业。拉萨客运站现有59名职工,女职工人数为35名,其中党、团员约点85%。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边巴拉姆说:“如今的妇女纷纷走出家庭参政议政。女法官已经成为我国司法领域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西藏全区共有女法官313人,承担着大量的审判任务。身受封建礼教承重桎梏的旧西藏妇女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有从事这一神圣行来的奢望。”
边巴拉姆表示,把3月28日确定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非常必要,它能够使广大西藏人民,特别是西藏妇女牢记惨绝人寰的旧西藏制度对百万农奴的压迫,对妇女的极度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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