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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西藏50年的非凡进步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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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尕玛多吉
没有亲身经历,难以从平平常常的生活中,体会到一个社会日积月累的进步;没有观察对比,更难以想象50年时光能赋予一个地方人民以怎样崭新的生活。
正如有国外学者评论的那样,50年前西藏进行的那场民主改革,对西藏人民而言,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解放。而西藏人民掌握自身命运的这个进程一旦开始,在此后的50年中就再没有停止过。
“平等”的西藏含义
回首50年前,西藏当时所实行的《十六法典》《十三法典》,有着现代人不忍卒读的奴役色彩,人被分成不同等级,农奴的生命任人宰割。
旧西藏《十六法典》之《杀人命价律》中规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上部雅孜王被霍尔所杀,其尸价与黄金等量。流浪汉、铁匠、屠夫等三种人,彼等命价值草绳一根。”
在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农奴的人身为领主所占有,农奴主可以把农奴用于租让、转让、赌博、抵押,赠送或出卖给其他领主。
实行民主改革后,一切不平等的、落后的法律被彻底废除。1961年,西藏各地实行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普选,翻身农奴第一次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
从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至今,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批准253件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法规性决定、决议,从法律上保障了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利。目前,西藏有人大代表437人,其中少数民族328人。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重比1959年提高了40多个百分点。
2008年,在西藏四级换届选举中,全区有95%以上的选民参加了县级直接选举。在选举出的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所占的比例,自治区和地市两级在80%以上,在县、乡(镇)两级达90%以上。
如今,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占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77.97%。
“菩萨兵”、“救命车”
考察旧西藏法典,西藏统治者视自己的人民有如仇雠。在旧西藏,人不仅按等级规定命价,而且按等级量刑。所施刑法触目惊心:农奴、奴隶和下等人犯上的行为,施行的肉刑有剜目、刖膝、割舌、剁肢、投崖等。
而解放军一进藏,就让农奴体会到人与人的关爱。
家住日喀则70岁高龄的丹增次仁老人回忆,56年前,“解放军刚来的时候,我们开始还担心他们会不会也是来收租子的,没想到他们先帮我们修起公路来了”,丹增对本刊记者说。
“解放军不仅让孩子们上学,还替他们免费治病。”丹增说,“我的小女儿出生后得了麻疹就是解放军大夫救活的!”
从那开始,西藏百姓一直将解放军称为“金珠玛米”——“菩萨兵”,一个寄托着慈悲为怀、救苦救难愿望的名字。
民主改革后,西藏人民越来越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关爱与援助。1997年西藏特大雪灾中,受灾群众把部队的牵引车、推雪车叫做“救命车”,把部队开通的道路叫做“生命线”,把指战员称做“救命恩人”。
同时,西藏人民广泛享有受教育、文化和健康保障权利;藏语文得到广泛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文物、典籍得到有效保护,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自由得到进一步尊重和保护。
西藏的人均寿命由解放初期的35.5岁,提高到现在的67岁;西藏藏族人口则从1964年的120多万增加到现在的250多万,占西藏总人口的95%以上。
生命,从那时显示出尊贵。
与祖国同迈步
一些藏语言学家表示,过去的藏语词汇只有“主”和“奴”而没有“人民”。
在旧西藏,仅噶厦政府征收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如人头税、牲畜税、山税、水税、草税、屠宰税等,甚至连鸡下蛋都要按鸡的总数(含公鸡)上税。
所以,旧西藏几乎没有不欠债的农奴,而且利滚利,再难翻身。农奴次仁贡布借了20克青稞,45年后,变成了10万克的巨债。
史料记载,处在封建农奴制度下的西藏,占总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上层寺院几乎占有了西藏全部的土地、草原、山林和绝大部分牲畜。1950年的西藏有100万人口,其中没有住房的就达90万人。
民主改革后的1960年秋天,20万西藏农户欢天喜地拿到了土地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2008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可望达到3170元人民币,实现连续6年的两位数增长速度。
藏语词汇的“民主”一词是在1959年以后才诞生的;还有近年新增的科学、律师、行长、经济、股票以及市场经济等。
1992年,西藏开展村民自治试点,目前西藏73个县市、5476个村民委员会开展了村民自治活动。全区95%以上的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制度,制订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最近的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村民的参选率超过了90%。
正如有专家所指出的那样,“民主”、“人民”、“科学”这些新增添的藏语词,是西藏与祖国同脉搏、共进步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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