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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筑牢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防火墙”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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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航
近期,拉萨市各建筑工程陆续开始施工,为防止建筑工程在消防设计和施工中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拉萨市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进一步加大了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期间,公安消防机构主要针对新建、改(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等工程项目,从业务受理、程序审批、工程初评、施工现场抽查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一是严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符合有关要求;二是严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纸和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安装到位;三是严查施工材料和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四是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五是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据统计,3月份以来,拉萨市消防部门共审核建筑工程14件,审核建筑面积49.71万平方米,下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同意)8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不同意)6份,提出各类修改意见和建议69条,先后有6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一审或二审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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