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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建农奴制度下的西藏妇女
(一)人身依附于农奴主
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一段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西藏经历了长达数百年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其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的许多特征与中世纪欧洲相类似。广大农奴和奴隶遭受着沉重的压迫和剥削,西藏妇女身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四重压迫,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旧西藏的法律还规定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被忽视乃至被奴役的地位。妇女与牲畜并列,作为财产的一部分定其归属,可以被当作礼品赠予他人。
(二)倍受剥削、压迫和歧视
妇女被剥夺了接受文化教育和劳动休息的权利。承受着农奴主超强度的经济剥削和社会生活中宗教禁忌的歧视,身心健康根本得不到保证。
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西藏妇女
民主改革使西藏妇女翻身得解放。她们开始成为雪域高原这块土地和自己的真正主人,许许多多优秀的藏族妇女脱颖而出,过去的女奴隶、女朗生、女土司、女活佛成了新社会的教师、作家、工程师,等等。
(一)政治地位显著提高
民主改革后,广大西藏妇女和男子一样,成为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主人。中央和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1996年,自治区政府颁布了《西藏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5年后又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00-2010)》,确定了未来10年内,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保护、妇女与环境等6个优先发展领域,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妇女和妇女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目前全区妇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8%, 比上世纪90年代中期提高了7个百分点;省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地县级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配备率达到80%以上,自治区人大妇女代表和政协妇女委员的比例均在20%以上。在各条战线上,活跃着一批有才华、有建树的妇女干部,她们在西藏的各项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积极投身经济建设
在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变革中,广大西藏妇女已不再是单纯围着三尺锅台打转的家庭主妇,越来越多的妇女积极投身到社会建设事业中,成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用她们的聪明才智推动着社会发展进步,同时很好地实现着自身的价值,分享着社会进步的成果。她们真正撑起了“半边天”。
(三)享有广泛的受教育权利
在黑暗、落后的旧西藏,只有贵族家的夫人和小姐有机会读点私塾,广大农奴、妇女根本没机会读书,可以说西藏95%以上的妇女都是文盲。如今,西藏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形成了从幼儿教育到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教育体系。自治区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各级各类教育基本上走上了依法办学的轨道。女性受教育的程度也随之得到了提高,在入学、升学、毕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确保了妇女应有的权利。
(四)卫生保健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旧西藏,由于卫生条件极差,加之妇女生孩子的接生方式落后,因此,死于难产等各种妇科疾病的妇女十分普遍。儿童发育不良和早夭现象也非常严重。民主改革后,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扶持力度的加大, 西藏妇幼保健事业发展迅速,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目前,西藏妇幼卫生保健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状况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建立医疗卫生机构1343个,其中妇幼保健院、所、站就近60个,床位7469张,卫生技术人员9095名,其中妇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近450人。
(五)婚姻家庭权利得到保障
民主改革前,广大西藏妇女像最基本的人的生产、生育、繁衍后代,也不是自己说了算,作为农奴,很多人连结婚的基本权利都没有,在配偶选择上由农奴主说了算。民主改革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妇女自身素质和经济收入的提高,妇女的家庭地位也得到了提升。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和男女平等的家庭生活,已成为当今妇女的普遍追求。(作者系西藏社科院仓决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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