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原新疆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副厅级)兼巴楚县县委书记刘喀生与妻子邱小梅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二人被指控在刘喀生任职期间,涉嫌受贿[ShouHui]34起,受贿[ShouHui]金额[JinE]670余万元。
当日上午12时,54岁的刘喀生和53岁的邱小梅被带进法庭,夫妻二人被带往被告席时,不约而同向旁听席观望。
公诉[GongSu]人指控,从2005年5月至2010年案发,刘喀生利用职务方便,与妻子分多次收受巴楚县11个乡镇党委书记[DangWeiShuJi]的好处费,分离为6万元至65.5万元不等,其中一名乡党委书记[DangWeiShuJi]还送给刘喀生女儿一台价值1.8万元的笔记本;两人多次收受巴楚县夏玛丽胡杨林场场长娄某、巴楚县人大副主任兼水利局党委书记[DangWeiShuJi]刘某、巴楚县青山大棚骨架有限公司经理游某等18人的好处费,分离为5万元至62.1万元不等,两人共收取上述29人贿金568万余元。
公诉[GongSu]人称,从2003年至2010年春节期间,刘喀生个人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先后收受叶城阿迪力商贸城阿某10万元、巴楚县光大棉业公司经理吴某(另案处置)80万元等5人行贿,受贿[ShouHui]金额[JinE]108万余元。
公诉[GongSu]机关以为,刘喀生夫妻索取他人贿赂受贿[ShouHui]金额[JinE]共计670余万元,数额特殊宏大,应该以受贿[ShouHui]罪依法追究其刑事义务。 当日,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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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者称书记夫人为“老佛爷”
“刘喀生是县委书记,我们都叫他老婆‘老佛爷’,县里的人都知道。”曾送给刘喀生54万元的某乡党委书记[DangWeiShuJi]罗某对侦察机关交代称,因为想从穷的乡调到充裕的乡,他数次给刘喀生送钱,而刘喀生从不亲自收钱,都由老婆收钱,每次送钱之前都先给“老佛爷”打电话,然后以逢年过节和给其女儿买衣服等为由,最少一次送5万元,最多时候送了15万元。
其他行贿的乡镇党委书记[DangWeiShuJi]也都供述,如果不送钱,刘喀生就会在大会小会上批驳自己[ZiJi],动不动就说换人,但一送钱后,他的态度马上改变了。
“我对起诉书有异议。”刘喀生声音很洪亮,他除了认可巴楚县鑫鹏棉业公司经理阮某送的5万元外,对其它33起均不认可。
法庭上,邱小梅哭了,她说,刘喀生曾给自己[ZiJi]立下规矩,不能晚上接待干部,不能和老板交往,都是自己[ZiJi]背着丈夫收的钱,大部分都投入股市,案发时,其股市金额[JinE]近800万元。她对公诉[GongSu]机关指控金额[JinE]有异议,以为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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