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RenMinDaiBiaoDaHui]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收胡伟辞去自治区副主席
职务的决定
(2011年2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RenMinDaiBiaoDaHui]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RenMinDaiBiaoDaHui]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RenMinDaiBiaoDaHui]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收胡伟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恳求,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RenMinDaiBiaoDaHui]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