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7日讯
老板拖欠工资有打“白条”的,可没想到,这行贿还有打“白条”。到头来受贿的还没等到行贿的兑现承诺,就被送上了被告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这一可笑的受贿案在缙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贿的这名“冤大头”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个案子里,行贿的是缙云县壶镇的一名企业老板,姓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孙老板经营的这家企业以生产锯床为主,属于高耗能企业,用电量较大。平日里,孙老板时常会与壶镇供电所所长李某打交道,一来二往,两人倒成了朋友。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了能在用电方面得到李所长的照顾,孙老板一直寻思着怎样才能讨好这个“大靠山”。2007年,孙老板得知李所长想要买车,就主动提出,愿意为他支付一部分购车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李所长心照不宣。打那以后,孙老板的企业就从来没被停过电,而且用电量也没有上限。 tujian.org
2007年10月份,李所长买来一辆二手奥迪A6轿车,满心等待孙老板的“友情资助”。然而此时,孙老板经营的工厂由于资金链断裂,大量吸收的公共存款无法归还,最终致使企业倒闭。之前承诺给李所长的购车款自然也无法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此,孙老板便给李所长打了一张10万元的白条,承诺日后一定双手奉还。可是,到案发时该10万元的承诺也没有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许多人以为,既然没拿到钱,应该没有构成受贿。然而法律却不是这样规定的。经法院审理认定,10万元债权因行贿人没有兑现等李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认定为受贿没有异议。缙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五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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