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8日讯 市农办、财政局、银监局、中行市中心支行等7家单位近日联合出台了《宁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试行)》。在该办法中,风险补偿标准按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1%计算,市财政今年将总共为此拿出5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办法规定,市级财政设立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宁海县、象山县、奉化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以及对16个欠发达乡镇村及3个片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补偿。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行市与县(市)区配套,市与宁海县、象山县、奉化市配套按3:7比例负担,其他县(市)区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由当地财政全额承担。对欠发达乡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农业贷款实行定点风险补偿,定点风险补偿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