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
近段时间,本报报道的丁桥辰秀嘉园和九堡蓝桥名苑经济适用房身陷“质量门”事件(详见本报8月6日C1版《蓝桥名苑身陷“质量门”》、4月29日A6版《打开这扇门,好难》等),引起了杭州市政府部门的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市建委特地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丁桥辰秀嘉园和九堡蓝桥名苑房屋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表示,这两处经济适用房确实存在着质量缺陷,而根本原因是由于开发、建设、监管、施工等单位对房子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不到位所造成的。同时,他们也承认,作为政府部门在监督过程中确实存在着“盲区”。从今天开始,他们将组织一个月的经济适用住房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问:是“质量缺陷”,还是“质量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市建委经过调查,丁桥辰秀嘉园和九堡蓝桥名苑一期比较集中的质量问题包括:墙面和地面裂缝;铺装和粉刷空鼓;阳台、卫生间倒泛水和渗水漏水;门窗松动;塑钢窗密封不严密等。这些都暴露出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管理不严格、后期维修不到位等问题。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而这些问题是否可以称为“质量不合格”呢?杭州市建委的回答是:目前还不能说“质量不合格”,需要进一步核查。但确实存在着“质量缺陷”的问题。 tujian.org
同时,市建委还透露,其实今年以来,丁桥辰秀嘉园开发建设单位和项目施工总包单位由于纠纷等原因出现了建设延误、导致不能按期交付等情况。后来经过十余次协调和督促,才保证了该项目的交付。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问:是“施工过程不规范”,还是“为降低成本”?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那么,这些质量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总站的负责人在现场表示,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开发、建设、监管、施工等单位对建设主体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不到位。“经济适用房和其他商品一样,也是‘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因此开发商、施工方、监理单位等是质量把关直接的责任主体。”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查出的这些质量问题,部分原因是施工单位等在施工工艺的细化处理上不到位而引起,“比如他们的施工人员素质不高,施工过程不规范等等。” tujian.org
至于此前传言的“为降低成本而降低质量”的说法,他认为还需要取得明确的证据来证明。 tujian.org
三问:是“质量监督存在盲区”,还是“质量监督缺位”?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这些有质量问题的经济适用房都是通过验收后才交付住户的。那么房子问题这么多,又是如何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为何验收时没有及时发现?质监站的质量监督是否到位?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此,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总站的负责人给出解释:房屋验收与交付的时间存在着时间差,目前查出的质量问题有可能之前仅是一些潜在的问题,过了一两个月后交房后才彻底暴露出来。所以之前的验收并没有发现。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时,这位负责人也承认,他们的监管是从进场施工后贯穿整个建设过程的,现场会派监督员来监察。“中间过程确实也存在着盲区,比如监督员确实发现了问题,但人家没有整改就去验收交付了。所以这次我们会彻查监督员的工作,如果发现不到位,一定要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问:难道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就比商品房低?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目前,很多市民都存在一个疑问: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低廉,所以与高价的商品房相比,质量会不会差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此,市建委昨天澄清: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与商品房一样,“质量差点”是一个认识误区。 tujian.org
不过其中一个负责人也向记者透露,比起商品房,开发经济适用房的收益确实没有那么多,因此很容易引起开发商等单位在成本上动脑筋,从而导致无法保证施工的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将组织一个月的专项检查整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市建委表示,目前他们已经采取措施,让辰秀嘉园和蓝桥名苑的开发商对房屋问题逐套进行检查验收。截至目前,九堡蓝桥名苑项目816户住户中有806户已经收房。丁桥辰秀嘉园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承诺,受理业主投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修复完毕。截至目前,该项目2354户住户中有1910户已经收房。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市建委还将对开发、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相应处理,比如暂停施工和监理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开发单位参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投标资格。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另外,从今天开始,市建委将组织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全市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施工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历时一个月。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果市民要举报有质量问题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拨打杭州市建委监督投诉电话87012398,或者拨打本报热线96068。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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