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浙江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8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卖7包过期食品受5000元重罚 南湖区开出首张罚单
2009-08-22

   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食品安全大于天,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新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食品生产厂家和经营者的责任追究力度。昨天,记者获悉,南湖区工商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对三水湾区域某大型超市处以5000元重罚。这个案例是《食品安全法》施行之后,南湖区工商分局开出的首张罚单。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几天前,市民李先生在市区某大型超市买了7包腰果,回家后发现这些腰果已经超出保质期5天。他当即找到超市,要求超市赔偿。但超市有关负责人声称,超市并不是故意出售过期食品,只是由于工作人员疏漏,将几包过期腰果与未过期的相同商品摆放在一起销售。随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产生了异议,争执不下。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了讨个说法,李先生来到南湖区工商分局投诉。南湖区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超市方退还李先生购买腰果的174.3元,并赔偿所购腰果价款的10倍,即1743元。同时,南湖区工商分局给予超市“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卖7包过期食品受5000元重罚 南湖区开出首张
    ·浙商选EMBA秘诀:要选个商业发达城市的EMBA
    ·遭拒载的老外对杭州执法人员竖起大拇指
    ·金融危机下万份问卷询民情 绍兴半数职工新
    ·武警台州支队玉环县中队荣获集体二等功(图
    ·公安厅长开门大接访 五年接待800余批次上访
    ·天目山明日门票收入全部捐阿里山受灾同胞
    ·嘉兴清除30"定时炸弹" 部分地段可能暂时
    ·病人在医院毒瘾发作 毒贩子“送货上门”现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出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