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0日讯 8月10日,为筹钱上网竟在网吧盗窃网友的曾某等4人被兰溪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0个月至1年零10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至6000元。
这4名小伙中,年龄最小的才18岁,最大的也只有20岁,因种种原因,他们陆续辍学,整天混迹于网吧,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为筹上网钱和平日的花销,4人千方百计寻找发财之路。2月21日凌晨,曾某等4人在兰溪市区某网吧上网时,看着旁边睡觉的上网人员潘某,筹钱心切的他们想起了近水楼台盗窃网友的主意,于是他们趁潘某睡觉之际,从其裤袋里盗得人民币230元,后逃离现场。之后,他们便一发不可收拾四处盗窃。3月17日凌晨,正当曾某等人在兰溪市区准备盗窃时,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
经查,在2月21日至3月11日,短短的20天里,他们先后在兰溪市区的居民区、商店、宾馆等地盗窃,共作案5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