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8日讯
一起劳资纠纷已经过劳动部门妥善处理,一名农民工想想还是不满意,就肆意敲诈起老板来,并由此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记者今天上午从东阳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舒夏锋有期徒刑3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6月至9月,衢州籍男子舒夏锋在西安市某建筑工地做木工,并担任木工组领班,该项目系东阳某建设集团承建。据舒夏锋自己交代,当时跟老板张某讲好报酬是120元/天,但双方未签订合同。后来,因工程结算双方发生纷争,经当地劳动部门介入处理后,双方以98元/天达成和解。同年10月,舒夏锋对工资结算又“不满意”,遂产生了敲诈念头。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以前我听人说过,可以借找工程质量问题向老板要钱的……”舒夏锋说,2008年10月至12月期间,他就采用写信、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方式,以“要求补足120元/天的工钱,钱不给就将工程的照片放到网上,让你房子没人要”、“近来手头紧,想问你借1万元钱,否则3天后去网络看结果”等要挟、威胁老板张某,张某被迫先后汇款共计1.4万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1月,张某感到舒夏锋的敲诈是个“无底洞”,便向东阳警方报案。2月底,宁海警方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将上网逃犯舒夏锋抓获归案。6月,东阳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舒夏锋提起公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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