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一名台湾女子来杭会网友,在签注的最后期限内,因缺钱一直没有返台,近日公安机关正为其办理遣送出境有关手续。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7月13日,余杭运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台湾女子陈某,没有办理临时户口登记,随后民警对她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检查,发现通行证上签发的一次入出境有效期限至2009年6月2日,已过期42天。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陈女士,39岁,台湾台北人。她告诉警方,2008年8月期间,她通过QQ与家住余杭区运河镇的宋小姐结识,两人很聊得来,渐渐成为了无话不谈的知己。 tujian.org
今年3月22日,陈女士持一次入出境签注从杭州口岸入境,来余杭会友。之后,她一直住在宋小姐家中,但未向当地派出所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在签注最后期限内,陈女士说因缺钱一直没有返台,直到7月13日被公安机关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余杭警方依法对陈女士未按规定申报临时住宿登记的行为予以行政罚款200元,对非法居留的行为予以行政罚款3000元。由于陈女士在大陆无固定职业、住处及经济收入,且自称无法承担罚款和回去路费,目前余杭警方正为其办理遣送出境有关手续。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余杭出入境管理科民警介绍,目前大陆对台胞的管理办法主要是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中第三章“台湾居民来大陆”的相关内容来管理。 tujian.org
凡是短期来大陆的台湾居民,只要在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时,台胞应当在所持证件签注的有效期之内按期离境。确有需要延长停留期限的,只需准备好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公安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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