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宝”,一个帮人追债的宝。日前,它帮到了杭州杜大伯。杜大伯一笔长达十几年数目为12.5万的债权,在“时效宝”的协助下,取得了追债最有效的证据。 tujian.org
7月22日,商报一篇关于“时效宝”引发诉讼时效中断的新闻吸引住了杜大伯的目光。他手上就有两张十几年前签订的共计12.5万元的欠条。之前他问过几位懂法律的朋友,他们都说这笔债务已经失效了。看到报道,他马上给记者打来电话,他问,他可以找到长期下落不明的欠债人,但是,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否已过?他还能通过“时效宝”保护自己的债权吗?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杜大伯反映,向他借钱的是他的老朋友阿娥。1995年3月7日,双方签订了借款十万元的协议。依约,阿娥还要支付杜大伯每月1.8分的利息。第二年3月,杜大伯向阿娥要债,但对方说无钱可还。双方又重签欠条,并约定于1997年6月底前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997年4月,阿娥的儿子又上门要求借钱。“我又以女婿的名义借给她2.5万元。这12.5万元一欠就是十几年。”阿娥夫妇突然离开了宁波。“我从来没有放弃过找寻他们的下落,现在人找到了,但是诉讼时效是不是已经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帮他联系了开发“时效宝”的债易网负责人徐敏,徐敏分析:从现有借条的签订时间来看,他的债权已经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通过公证处给债务人打录音电话。只要确认对方身份确系借条上债务人,并且承认杜大伯所说的欠债事实和欠债金额,然后公证处再对此办理公证手续,那么录音电话的法律效力将等同于借条,其诉讼时效也将从打电话当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日前,在“时效宝”工作人员与记者的陪同下,杜大伯走进了西湖公证处的大门。西湖公证处,正是“时效宝”目前的合作单位。很幸运,杜大伯打通了电话。在电话里,阿娥既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也承认了欠杜大伯12.5万元的事实,并一再答应会尽快还款。目前,这段录音电话被保存在西湖公证处,杜大伯如果要打官司追债,可随时取证。如果你也有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致电85051013,记者负责帮你答疑解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闻链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时效宝,是由杭州市西湖公证处、浙江新万马律师事务所、债易网联合推出,集公证、律师服务、第三方电子平台于一体,通过互联网由第三方见证、公证的“诉讼时效中断”服务。主要有两种操作方式:1.电子邮件,用E-mail向对方邮箱发送一般电子催讨函件,或受托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送的电子邮件律师函,公证处均全程备案、公证。2.公告送达。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发布网络公告催讨。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