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NingBo]3月9日消息(记者刘发丁 杜金明 通讯员王舜毕)2011年2月21日上午11时50分, 浙江海运集团台州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3万吨级“浙海258”轮,在停靠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煤码头[MaTou]过程中与之发生碰撞,据初步估算码头[MaTou]损失约2.8亿元。近日,宁波[NingBo]海事法院对该轮实施了扣押。 当日,“浙海258”轮载约4万吨煤在准备停靠时撞上了煤码头[MaTou],造成码头[MaTou]一整条煤炭输送带从中间断开,码头[MaTou]坍塌60多米。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公司为保障其合法权益以及后续的海事债权能够顺利实现,于2011年3月2日向宁波[NingBo]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扣押肇事轮,并责令其提供2.8亿元的其他可靠担保。 据了解,煤码头[MaTou]被撞后,运煤货轮只能到其它码头[MaTou]卸货,严重影响了乌沙山发电厂的能源供应和发电机组运行。 据悉,此码头[MaTou]修建的难度很大,不会亚于重建。打捞和清理工作也将产生巨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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