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全市立法工作会议传出消息,按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08年至2012年地方立法计划,我市未来几年将审议法规项目84件,包括《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重庆市住房保障条例》、《重庆市三峡水库条例》等;今年将审议法规项目12件,包括《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在会上表示,由于民众呼声很高,已提前将《食品安全条例》纳入5年立法计划,预计明年可初审。
直辖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法规案301件,其中现行有效的192件,涵盖了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为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陈光国说,地方立法的首要任务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重庆发展正进入直辖后的第二个10年,国务院3号文件提出,到2012年我市要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这要求立法工作必须更加自觉、主动地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课题,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陈光国说,新的发展形势也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大要更好地发挥地方性法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针对立法中存在的审议意见信息量偏少、涉及范围偏窄、操作性不够强等薄弱环节,探索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研论证制度、审议意见的采纳制度;试行审议意见的即时交流制度、法规案个别条款的单项表决制度;建立重要法规案的隔次审议制度等,促进地方立法水平的提高,为推进依法治市作出新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雅棠、胡健康、郑洪、卢晓钟,秘书长艾智泉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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