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地处居民聚集区的商家搞促销,白天音量不能超过相当于人正常说话声响的55分贝!昨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国家环境保护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促销噪音令居民头痛
昨天 是“十一”大假第一天,记者走访了重庆部分居民小区,一提到附近商家、超市、家电卖场等的高音喇叭促销,不少居民都会皱眉头。尤其到了节假日,一些商家还把音箱摆到店外,声响震耳欲聋,让临街的住户苦不堪言。
记者从市环保局12369投诉热线了解到,每逢节假日,他们收到的有关生活噪音的投诉量就会猛增。同时环保专家介绍,社会生活噪声是指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所产生的噪声,也就是说,卡拉OK厅、迪厅、商场、超市等产生的噪声都在此标准范围内。
白天夜晚均有禁噪标准
根据新实施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如果周边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社会噪声的边界限值为白天(6时到22时)55分贝,夜间(22时到6时)45分贝;如果是居民区和商业区混杂的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那么社会噪声限值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同时,此次新标准对于执法部门解决因中央空调的压缩机、冷却塔等产生的低频噪声扰民问题也提供了政策依据。“过去,环保部门处理噪声投诉时,有时测试时发现噪声并没有超标,但居民就是反映睡不着觉。”据市环保局专家介绍,这些扰民的噪声有的就属于低频噪声。在新实施的标准中,对于31.5Hz、63Hz等低频噪声的昼夜分贝数值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解决了执法部门执法无依据的问题。 (重庆晨报记者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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