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的《重庆晚报》报道称:26日,潼南县法院开庭审理潼南县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王代华贪污一案,当法警到当地看守所提解王代华时却被告知:王代华已于9月23日被县检察院带走羁押他处。由于被告人“去向不 明”,经过合议庭合议,法官认为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于是中止审理此案。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案件已进入审判阶段,未经法院同意,任何个人、单位不得与嫌疑人见面,更不能私自变更羁押措施和场地。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该县立即成立了联合工作组,组织精干力量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表示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求政法部门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严格执法,进一步从思想上、机制上加强政法队伍的建设。据悉,潼南县法院将于近期对被告人进行依法审判。重庆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