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先生在乐途旅游网上预订一家酒店房间后,发现其私人信息[XinXi]可在搜索引擎中找到。他认为是该网站泄露,遂将乐途旅游网所属公司诉至法院。昨天,该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 律师尹先生称,去年10月,他在乐途旅游网预订了北京一家酒店的一个房间。此后他上网发现,在各大搜索引擎中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便可搜索到其通过该网站预订的酒店房间等订单信息[XinXi],其中还包括自己的手机号码、姓名、邮箱等私人信息[XinXi]。尹先生遂状告乐途旅游网所属公司,要求停止公布其个人隐私信息[XinXi],并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发布道歉声明两个月,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被告公司认为,此信息[XinXi]是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到的信息[XinXi],再通过相关链接进入获取有关信息[XinXi],这不能证明是其主动公开此信息[XinXi]。通过公司网站进入,必须输入账号密码才能查看,也不能查询他人信息[XinXi]。得知此事后,尹先生的个人信息[XinXi]已被删除。被告公司称,尹先生身为律师,在律师行业网站上均可查到其电话等相关信息[XinXi],因此这些不属于隐私信息[XinXi]。对此尹先生表示,他向特定人群公布通讯方式是其权利,被告公司无权将其信息[XinXi]向所有人发布。法庭当庭试图调解,但双方未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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