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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部分双违房可变安置房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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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驻山东记者 李守峰 吕爱泉)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山东省济南市将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章房屋坚决予以拆除,对确实用于村民安置的违法旧村改造房,可边施工边补办各种手续。对部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双违房,可由市政府指定相关部门或公司进行统一收购,用作拆迁安置房或廉租房。 据介绍,2008年济南市共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4428处,面积达234万平方米。今年,济南市将加大整治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恢复施工的,对顶风而上违法开工建设的,对在大型基础工程、重大项目用地或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违法违章建设的要坚决予以停工。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严重违反土地法规的,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多次下达停工通知拒不停工的,重要道路两旁和城市重点部位影响形象观瞻的,群众多次投诉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 对确实用于村民安置的违法旧村(居)改造工程、涉及重大市政工程搬迁的部分项目,及各类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项目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等特殊工程,济南市将允许其边干边办,即边施工边完善手续。对部分亟需建设的整治改造项目,在其承诺不办理产权登记的前提下,经报市政府统一研究,可允许其只干不办,即可进行建设,不办理审批手续。 对部分已经国土、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研究的程序性违法项目,可允许其干后再办,即先进行建设,后补办审批手续。对部分涉及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的特殊项目,可走绿色通道,允许其快办再干,即主管部门按快捷程序完成项目审批后,再开工建设。 今年,济南市将加快没收和收购的进程,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且已由国土部门下达处罚决定,应依法予以没收的违法违章建设工程,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没收。对其他双违工程可视情况由市政府指定相关部门或公司进行统一收购,用作拆迁安置房或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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