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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适房实行购房货币补贴
2009-05-04
  本报讯 (驻江西记者 王永康 辛钧和) 日前,记者从江西省南昌市房管局获悉,2008年南昌市经适房申报工作已结束,共有22346户家庭申报。其中包括2007年未中签家庭有8309户继续申报,新申报的户数有14037户。同时,在申报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中,有9240户家庭选择了购房货币补贴方式,13106户家庭选择了住房实物供应方式。
  据了解,2008年南昌市经适房房源主要分布在城南、城东和昌北小区,共有房源6900套,经适房最高限价为每平方米2160元。目前,南昌市经适房供给方式采取住房实物供用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也就是说,市民除去竞购本年度6900套经适房外,还可申请购房货币补贴。据悉,2008年购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计划补贴户数为3100户,该3100户货币补贴家庭也将从9240户申请家庭中摇出。中签购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如购买住房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则按实际面积给予每平方米800元的货币补贴,如所购房面积大于60平方米,则按60平方米给予补贴,这也意味着获购房货币补贴的家庭,最高将可获得购房货币补贴4.8万元。
  据南昌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其产权性质也为经适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后需上市交易的,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同时,购房产权人在购房后,也可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款,再把有限产权转为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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