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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奥运环境建设成果北京强制拆除违规大型户外广告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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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赵志国) 从12月19日起,北京市各级城管执法机关将对在通告期限内尚未自行拆除的违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强制拆除。 12月3日,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与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本市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通告》,对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要求相关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于12月18日前自行拆除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据了解,在通告规定的期限内,共有13块违规大型户外广告自行拆除完毕。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根据通告要求,已进入强制拆除程序的违规大型户外广告,相关责任人在被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同时,还须承担拆除费用,或者以拆除后的户外广告设施予以折抵。另外,将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曝光,并将其录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相关行业信用系统,由相关部门禁止和限制其参加本市户外广告使用权招标活动。 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结束后,北京市继续严抓城市环境建设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城管执法机关在主要道路共拆除1015块大型违规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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