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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企业拒执将受惩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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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机制,健全系统内部的督办检查制度,加快建立制度健全、配合密切、及时高效、和谐有序的建设领域案件协助执行新机制,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顺利展开提供制度保障。 齐骥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尤其是实际承担协助执行职责的各地市的房产、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屋登记、规划等协助工作,同时做好建筑、房地产类企业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工作,加大对拖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被执行人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积案。 齐骥表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建立与法院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把有拖欠债务、恶意欺诈等不良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记入全国房地产和建筑市场诚信档案,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要将不良行为记录与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在资质延续、升级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惩戒,并作为年度动态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表彰等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已公布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予以激励,对失信行为予以惩处。 (孙春英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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