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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建筑市场中的“三聚氰胺”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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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毅
杭州地铁工地塌陷事故发生以来,相关方面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要求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部署施工、监理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特别提到: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切实消除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现象。 相关方面从快从严处理“11·15”事故的速度和力度让我们欣喜,但是建筑中的“三聚氰胺”何时能彻底肃清又让我们忧虑。如今,三聚氰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这只“老鼠”曾公然在奶池中游来游去,有关人士竟视而不见。工程转包也如此。 众所周知,三聚氰胺有毒,但被加入到食品中,为何?利润可观!这不仅仅是掺杂使假的问题,而是对社会良知、道德底线的公然挑战。同样,工程转包违法,但在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为何?有利可图!这也不仅仅是安全意识问题,而是对法律的粗暴践踏。 我国《建筑法》明文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然而,一些承包方甘愿违法!天下纷纷皆为利来。承包方如果自己做工程耗时又耗力,而转包出去便可坐收其成。据了解,总承包方会拿到工程造价8%以上的提成,二次转包者会拿到5%以上的提成,三次、四次者也不会空手。 在金钱面前,贪婪被放大,危害被忽略。工程经过层层转包,到了最后一层,利润非常低,所以真正的施工者被迫在施工时偷工减料、投机取巧。 在杭州地铁事故中,有关方面至今否认存在转包情况,这也不难理解。略加思考,在违法行为面前,过失犯错总比故意犯错判得轻些。大家可以回忆一下:哪个奶企高管公开承认过他事先知晓三聚氰胺一事? 工程转包不根除,只将一些“不良企业”请出某地市场若干年的做法充其量就是扬汤止沸。因为一个包工头都能搞到工程,“不良企业”走走迂回之道,换换“衣服”,照样登堂入室,分享转包、分包的盛宴。所以,只有彻底清理“三聚氰胺”,才能迎来真正的安全。 纵容奶业中的三聚氰胺,它最终毁了一个行业,民众健康被侵害,国家形象蒙尘。建筑中的“三聚氰胺”或有这个能力,我们还能听之任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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