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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中央企业应把全面风险管理摆在重要位置 |
2009-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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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2009年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把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摆在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位置,并逐步探索适合本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机制。 《通知》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因此,提高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水平的任务更加紧迫。 《通知》提出,中央企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市场环境变化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持续影响,积极主动应对各种风险,把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摆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位置。中央企业要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层层落实,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中央企业要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对重大风险、重大决策、重大事件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切实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能力。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在深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认真总结以往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经验与教训,紧密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交流,不断创新,逐步探索出适合本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机制。 (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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