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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管理新制度 十堰市力推“路长制”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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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旨在强化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新制度——“路长制”将在湖北省十堰市正式实行。此前,该制度已在该市北京北路、柳林路和公园路试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所谓“路长制”是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所管路段的环境卫生、公用设施,以及绿化、亮化、美化等方面实施综合管理的制度。 “路长制”的作用可归纳为两个“确保”、三个“监督”。即确保管辖路段无占道经营、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停乱靠、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摆摊设点等现象发生;确保所辖路段果皮箱、垃圾桶、护栏等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无损;督促所辖路段产权单位安装亮化设施,并按时开启;督促产权单位做好门前的绿化、美化工作;督促管辖路段所属产权单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据悉,该制度由该市建委主任胡俟提出,特别针对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盲点而创建。通过“路长制”在城区主次干道上的实行,力争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达到“近期有改观,一年大变样,两年上台阶”的目标,实现长效管理。 (严仲 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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