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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7月8日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中的灾害范围评估、灾害损失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接近完成,重建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说,总体规划大纲已经审议通过,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都已基本确定,进入到文本编制阶段。9个专项规划正在不断衔接和协调中并行推进。 这次规划编制重点把握的原则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灾区群众的生活生产需要出发,把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前提,兼顾生活质量和生产发展,兼顾现实需要和长治久安,优先解决与灾区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问题;坚持科学重建,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组织专家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广泛借鉴国内外灾后重建的有益经验;科学界定适宜重建和不适宜重建的区域,调整优化城乡布局、人口分布、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 针对有记者提出汶川县城是否异地重建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表示,大震之后,在原址建设还是在异址建设,取决于地质条件变化的情况,取决于对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评价情况。 唐凯强调,人类居住点的搬迁,从长远历史来看,也不是很随意决定的。由于灾区重建规划没有最后完成,目前尚未最后决策。 据了解,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调度下,初步规划已编制完成,并将于7月9日召开专家审查会。 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为:综合提出四川省受灾地区的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布局及恢复建设规模;提出严重受灾地区需要搬迁的县城、镇的选址和建设规模方案;提出搬迁及原址重建的县城、建制镇近期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提出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方案;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遭受破坏的情况进行评估,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方面:发展条件评价、既有规划评价、重建规模与人口布局调整、新建城镇选址、住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风景名胜区恢复与保护、防灾体系构建、城镇空间布局优化、重点项目及重建示范乡镇、城镇特色传承、对部分规划与重点工程的重新定位和修正进行评估、重建建设用地标准与投资估算等。 灾后重建住房建设规划主要包括:一是提出重建的总体目标。初步考虑提出,通过实行原址重建、异地新建和维修加固相结合的方式,3年基本完成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使受灾居民的住房问题得到解决。二是提出重建规模和分年度的主要任务。在年度主要任务中,原则要求城镇住房3年完成恢复重建,农村住房2年完成恢复重建。三是提出重建标准。强调要满足抗震设防要求,提高住房建设质量,有效利用当地资源,户型建设以中小套型为主,配套建设公共设施和绿地等。 2008年完成灾后重建农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制订工作;完成受损农房的排险及轻微破坏农房的维修、加固工作;完成农房重建的场地清理和50%的农村居民点规划;原址重建和已落实选址的异地迁建农户至少保证有一间过冬的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40%。 2009年基本完成灾区农村居民点规划;落实异地迁建农户的建房选址并解决过冬住房问题;受灾农民全部住进永久性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80%;完成50%的村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 2010年基本完成灾后重建农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灾后重建规划包括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市政道路、桥梁、交通场站、环卫和垃圾处理设施及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灾后重建规划范围包括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灾后重建规划的指导时限为3年。目前,这两项规划初稿已基本完成。(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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