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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新建项目须有无障碍设施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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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山西记者 刘宾 通讯员 姜桦)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运城市建设局获悉,该市将对中心城市已有的各类建筑、城市道路、公共服务场所进行大规模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并要求新建设施100%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以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的切身利益。 无障碍设施是在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盲道、坡道等服务设施,运城市现有残疾人30.2万人、老年人50余万人,两者占总人口的16%,他们将是无障碍设施的主要受益者。 运城市建设局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建设、谁改造”和“产权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跟踪督办”的原则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其中,商业中心和医院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要达到80%,公交车站、火车站、机场、公厕、公园、住宅区、市直单位等场所也将进行一定程度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城市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要达到100%,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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