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多管齐下提高廉租房质量 |
2009-05-05 |
|
本报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要从设计、施工、监理等多方面提高廉租住房质量,房源方面应采取配套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廉租房质量提上监管日程
去年以来,各地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有个别地区对廉租住房质量工作重视不够,导致部分地区廉租房质量不合格。 《通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执行,并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落实建设主体执行建设程序的责任,对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及单位,要严肃查处。除廉租房以外,各地还应加强经济适用住房、解危解困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管理。 《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保障水平将不断提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日前就建立和完善中国住房政策体系问题撰文强调,“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住房政策和住房体系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政策体系,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 他指出,中国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财政能力总体有限,政府首先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坚持适度保障的原则。从中国未来一段时期的实际情况出发,则应该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帮助那些既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没有能力进入市场的家庭。(建 文)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