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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将着力调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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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河南记者 张黎明)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日前召开的河南省郑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为民谋利”的总体要求,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业在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008年,郑州市房地产工作将“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广国说。 郑州市将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建设,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实现与东部地区同步,力争到年底将保障户数由目前的2000余户扩大到1.5万户,对市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轮候和退出制度;按照政府主导、适度开发、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行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配建以及廉租住房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制度,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制度,逐步缓解供需矛盾。计划在3年内实现经济适用住房由计划供应到“按需供应”,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共同负责、市区联动、区政府抓好落实”的工作思路,今年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新开工150万平方米的建设计划;要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范围,与廉租住房政策相衔接;合理确定不同套型面积的比例,增加保障户数;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登记簿,完善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强化上市交易管理,建立政府回购制度;进一步修订《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重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要抓住全市现阶段实施大规模城中村改造的机遇,努力推动出台《郑州市旧城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旧城改造项目配套开发的商品住房中,配建部分小户型简装修住宅,并在村民安置房中重点规划建设便于出租的小户型住房,用于满足来郑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需求。 积极探索公共住宅投资公司的运营模式,确保完成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0万平方米的任务,强化公司在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主导和表率作用,并发挥公司作为融资平台的职能,力争取得国开行1亿-3亿元低息贷款,保证建设需要。 郑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穆为民在会上说,各县(市)、区都向市政府递交了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目标责任书,应该说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政策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真正从维护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高度重视廉租住房等制度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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