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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企应成为贯彻《劳动合同法》典范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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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安徽江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建松 本报驻安徽记者 黄勇 通讯员 王松
安徽江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建松
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近50天了,社会各界反响很大。2月19日,记者对安徽江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建松进行专访。 江海置业是安徽全椒房地产建筑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滁州地区开发建设的江海·儒林新城是具有示范性的。溧阳五星置业在江苏溧阳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多个城市成功开发了当地知名的楼盘。 姜建松说:“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新的《劳动合同法》已实施,用人单位作为该法规的约束对象,都一直在关注该法规。《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加以细化,同时针对现在存在的问题加以规范,在适用范围、集体合同等方面都有进展。劳动合同法突出强调书面合同的重要性,该法关于解聘经济补偿的规定,降低裁员对劳动者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从第一条可以看出,首先倾向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撰稿认为新的《劳动合同法》是“维护懒人”、“把经济搞垮”的观点。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太注意照顾企业员工利益,对企业发展不利。这些观点都是把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关系对立起来,仅把劳动者当作企业赚取利润的工具。那么,站在企业立场上说新法“太注重企业员工利益”也就不足为奇。 实践证明,竞争力强的企业都是重视劳动者权益的企业。世界知名企业做大做强的秘诀各有不同,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对人才的重视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首创的“终身雇佣制”,成就了许多日本知名企业和企业家,里面蕴藏着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中国企业要成为世界一流的企业,成为永续发展的企业,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影响力,企业或企业家就应该以积极的心态去学习新的劳动法、执行新的劳动法。 江海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多年,有半数员工是公司成立时第一批工作人员,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员工、岗位、工种也在不断增加,公司形成一套成熟的由下而上的晋级体系,普通员工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公司民主推选可以进入高管层,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对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江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建松和工会、人事部门的人员参加该法的知识讲座,首先做到学法、懂法,才能将该法在企业处理劳动关系中贯彻实施。同时由公司的工会组织,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业人员,来公司给员工讲授《劳动合同法》,让员工也懂法、守法、会用法。 二是确保该法在本企业处理劳动关系中得以实施。据有关部门透露,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大多在一年之内,是短期聘用合同,江海置业有限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是2至3年。公司为员工一直坚持做到,准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为员工提供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江海置业有限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如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经员工同意,双方按该法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实现长期稳定就业,有助于员工钻研掌握业务技术。对公司来说,有很多的岗位需要人员保持稳定。 三是始终关注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江海置业有限公司得以发展壮大离不开员工的努力。企业想留住人才,就要严格执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从多个方面为员工办实事,如公司定期组织集体旅游和考察,在法定假期的基础上,江海的员工每年可以休5-10天的带薪假、为员工免费提供食宿。 该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积极努力做好相关工作并初见成效。一是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学习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企业法律意识;二是按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在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源头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加强对企业单位的约束机制,保障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协助施工企业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督促施工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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